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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聞追想錄----人間律法

2019年9月26日 0 意見

今年五月份,台大法律系的陳昭如教授跟我聯繫,她說今年是美麗島事件四十週年,台灣法學會將於11月30日舉辦一場研討會,討論法律人與美麗島,其中有一場美麗島案辯護律師的座談,她很希望我能以美麗島受刑人家屬的立場,出席談談當時我的觀察與後來的反思。

這麼大的題目,我覺得我沒辦法談,只答應陳教授我會想想看。

我在家裡徘徊遊走,心想我能講什麼?我哪有什麼可講的!尋思盤算著走到陳忠信書桌旁,我說要我講,我大概只能講當時我認為不管多厲害的律師來幫你們辯都一樣,因為結果在法庭辯護以前就已經寫好了,但是有律師願意站出來,站在你們旁邊,幫你們辯護,我就真的已經很感謝了,因為那是很不容易的事。

陳忠信說可以,你講這幾句就可以了。

可以嗎?既然受刑人說可以,我就向陳教授回話說我沒有什麼了不起的觀察與反思,如果我列席,只說短短幾句話可以嗎?陳忠信說講這幾句話就可以,要是你相信他說的可以,我就去說那很簡單的幾句。

陳教授竟然說相信我那幾句話會很精采,而且好像怕我會反悔,立刻就把事情敲定了。

可是我心裡一點也不定,總覺得那幾句話一分鐘就講完了,哪有人這樣參加座談會的!那麼,我來寫一下當時的狀況,把我當時會有那種想法的背景整理一下好了。

我由1980年2月寫起,我寫了美麗島大審登場前,在冰寒冷肅的氣氛中,於幕後出力奔忙,組織律師團的一位靈魂人物張德銘律師,我寫到日後會成為研討會主題的美麗島大審是全台灣人民的政治啟蒙課。

寫到這裡,作為發言的筆記稿本,大概是可以了。但是我在這幾段文字前面加了個〈一.〉,接著在這幾段文字後面寫〈二.〉,然後寫〈三.〉,我寫了陳忠信的兩位辯護律師李達夫律師和林勤綱律師,因此構成由三位律師接續吟唱的一首法律之歌。

這篇文章收入九月剛出版的書《時光悠悠美麗島─我所經歷與珍藏的時代》,文章定名為〈人間律法〉。



〈一.〉

1980年2月20日,警備總部軍法處以叛亂罪的罪名起訴黃信介、施明德、林義雄、姚嘉文等八位美麗島事件的涉案人,另有王拓、周平德、張富忠和我先生陳忠信等三十三位同案移送司法審判。27日,移送司法審判的陳忠信等人即由景美的警總軍法處看守所,先送到台北地方法院,再轉送至土城的台北看守所。第二天,28日,被以軍法起訴的林義雄律師家裡發生滅門血案。台灣的天空烏雲密布。


烏雲密布,大審在即,為每位被告尋找辯護律師的艱難工作必得迅速展開。主其事的是法界著名的陳繼盛律師和張德銘律師。當時,因為陳忠信曾在1978年立委增補選時幫在桃竹苗選區競選的張律師助選,我也認識了張律師和張太太,美麗島事件爆發,陳忠信被捕後,我自然被張律師和張太太納入他們的保護傘下,常常出入他們廈門街的住家,天晚錯過末班車,不方便回新店山區的住處時,也常在他們家的空房間住下。那時候我很幸運,除了原來的朋友,還特別得到他們兩位和景美陳鼓應太太的悉心照應,身心方可安頓。

張律師在當時的黨外陣營比較低調,但早於1973年,他就和林義雄、姚嘉文兩位律師在台北共同創辦「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免費為貧民提供法律服務。這些年輕的律師都樂觀的相信可以用法律為臺灣人民伸張公義。

1977年,張律師的家鄉中壢發生群眾火燒警察局的「中壢事件」,起因是群眾懷疑有選務弊端。後來,挺身指證投票所主任作弊的牙醫師邱奕彬被控以偽證罪。顯然,這是找他作替罪羔羊。在那個政治壓力還很大的年代,張律師拍案而起,擔任邱奕彬的辯護律師。最後結辯時,他向審判長說,本案全國人民矚目,而且是因挺身作證檢舉不法惹來的麻煩,如果不能給予公道,判邱奕彬無罪,將使全國百姓喪失對法院公正的信心。雖然經過張律師的辯護論證,早已是非分明,但邱奕彬還是被判有罪。張律師事後將全案經過寫成《公道何在?》一書。

面對美麗島大審,要為被指控叛亂罪的軍法被告尋找辯護律師,不比實際出庭辯護容易。八位被告,要是能幫每一位都找到兩位辯護律師,那就需要十六位辯護律師了,律師名單開出來後,一一登門去邀請,要是他們本人同意出馬,他們的太太家人也沒有意見,接下來,哪一位被告要請哪兩位律師,也需要一番排列組合功夫,得讓每位被告的家屬都滿意才行。我看見的張德銘律師思緒縝密,人情練達,通透聰明,應變快速,各種複雜的狀況都處理得宜。

最後,除了施明德只請一位鄭勝助律師外,其他七位被告都請了兩位律師,總共是十五位律師。這十五位律師像陳水扁、蘇貞昌、謝長廷、江鵬堅、張俊雄、尤清......日後關注台灣政壇的人大概都知道他們的大名,當時則或許只有法界的人知道。我也從沒聽說過。我敬重他們拔刀相助,撩落下去的勇氣,但心底裡,我跟一些被告家屬的想法不太一樣,我以為這場法庭大戲的劇本已經寫好,不論哪位辯才無礙、望重法界的大律師出庭辯護,結果都是一樣的。不論誰來辯護,我們只需要感謝,感謝他們站出來,感謝他們站在被告身邊。

但是後來在軍事法庭上,3月18日開始一連九天,這些律師的辯詞和被告本人的自述,透過報紙實況報導,等於是面向全台民眾,開了最難得的深入淺出的政治啟蒙課。以前不能想,不能講,不能做的事,現在大家知道是怎麼回事了。這是我原先沒有想到的情勢。

緊接著的夏天,司法審判也開庭了。


〈二.〉


1980年春,二、三月間,我在漢聲雜誌的辦公室接到一通電話。來電的人說我姓李,我是忠信的彰中同學。接著他說了他的名字,他叫李達夫,哪個達,哪個夫,他都一一說明了。

很清澄懇切的聲音。但是,對不起,我不曉得你......我說。

不要緊,他說,你跟忠信講,他一定曉得。

然後他說,忠信還好嗎?我想做他的辯護律師,我是律師。

我很吃驚。美麗島事件是一樁不知道會怎麼發展的政治大案,當時的社會氣氛詭譎又恐怖。接下來的的大審,我們家屬要找到願意辯護的律師並不容易,怎麼竟有律師主動來電表明願意接案!我謝謝他,跟他要了聯絡電話,說我會去跟忠信談,也會把他的提議告訴負責聯絡組織辯護律師的張德銘律師。

第二天我去土城的看守所面會陳忠信,告訴他有一位彰中的李達夫打電話來,說要做你的辯護律師......你記得他嗎?他可以嗎?

陳忠信聽了,立即眼睛一亮說他可以,他可以,你趕快去跟張律師講!

原來李達夫曾是陳忠信念念不忘的彰中童軍團裡的一位少年伙伴,彼此情誼很深,只是這幾年大家各忙各的,疏於聯絡。後來他斷續補講了李達夫的一些事情讓我知道。

李達夫,台大法律系畢業,是彰化世家子弟。父親李君奭先生,自銀行退休後,給自己訂定目標,筆耕不輟,翻譯了一系列日文的中國古代人物、思想、文化書籍,自己出版,命名為「專心文庫」,不以營利為目的。這些書也陪伴陳忠信度過漫長的牢獄歲月。李達夫的母舅是日治時期致力台灣民族運動的清水名宿─楊肇嘉先生。

李達夫有兩姊一兄一弟,姊姊都康健,但三兄弟的腎臟卻都不好,哥哥和弟弟皆因此在青、少年時不幸過世,瘦弱的李達夫則在大學畢業後動了換腎手術,移植了父親的一個腎臟。陳忠信感慨的告訴我他的這位童軍伙伴是當時臺灣換腎後活得最久的人,父親的大愛令人動容。他還說李達夫因為自己身體不好,交女朋友就希望交一個身體健康,不會讓他擔心的女孩子。

李達夫不到六十歲病逝。過世前我們曾去醫院看他,他床邊守著一位看護,年輕時很有活力的太太小喬幾年前已先他生病去世。我告訴自己不用太為他難過,人生本有榮枯,且預想不到的事情多了。但我想起當年,美麗島大審過後,大約是1981年冬吧,我帶著我參與制作的《中國童話》去李達夫家裡送他的兩個女兒,仁愛路巷弄裡的房子安靜大方,孩子可愛,太太開朗,一切都很美好,他那麼清澄懇切的人理當享有這些。陳忠信出獄後,他和太太曾帶糕餅來家裡看我們,又多次約我們去參加彰中同學的聚會,原來他是同學群裡的中心人物。這也不難理解,他家境好,他會主動對人好,例如對我們,他就是主動出手相幫,這樣的人安安靜靜的,也自然會成為朋友裡面的中心。

其實當時,美麗島事件發生後,雖然他和忠信是童軍老友,安安靜靜看著與他不相關的事情發展就好,又何須出頭來找我們?他不為名,不為利,純粹是念那份少年舊情。那時候又出了慘絕人寰的林宅血案,人人看了都怕,我們美麗島家屬是要躲也沒處躲,他怎麼還不退遠些,還站出來要幫我們出庭辯護?其實這位從小病弱,看來溫文儒雅的朋友,骨子裡是仗義行俠的俠客。

             李達夫(前排左一)和陳忠信(前排左二)是彰中童軍團的伙伴,一起參加
                很多活動,也曾同赴日月潭、陽明山等地露營。

兜兜轉轉想了回來,看見他病著還打起精神招呼我們,就不敢多留,與他握別。

到現在想想還是難過,他一個身體不好的人,從年輕時起,一直在失去,失去,心裡頭一定有一個越來越大,難以填補的空洞吧?死亡的陰影必是他深宵獨對的惡夢。他為我們做了那麼多,我們卻什麼都沒能為他做。也許他覺得沒有人能為他做什麼,連他自己也不能為他做什麼吧。他就默默沈入那個空洞,走了。


〈三.〉

陳忠信的辯護律師陣容十分豪華,除了李達夫律師,還有一位林勤綱律師。林律師後來十分出名,是陳水扁案的主任檢察官,據報導,他在扁案法庭上含淚陳述近兩小時,最後說:

親愛的朋友,請諒解我,我必須釘死你的過錯,如此用來彰顯你曾用一生去樹立起的美好的價值......

這樣有宗教意涵的深刻話語,不是抄來的金句,絕對是我認識的林律師的肺腑之言。林律師,不僅是台大法學碩士,還是台灣神學院的神學碩士。我理解林律師的痛苦,他的真純是不打折的。我同樣也覺得痛苦,但我無論如何到不了神學的境界。

林律師的眼淚是真實的眼淚,他落淚絕非虛假扮戲,他是一路流著淚在人間尋路。

林律師任扁案主任檢察官那陣子,陳忠信在國安會工作,有時忙得太晚會借宿植物園旁的立法院會館朋友的房間。有一晚,已經相當晚了,他離開總統府的辦公室,沿著博愛路要走回會館。在台北地方法院外的人行道上看到前面一個熟悉的身影低著頭ㄔ亍而行。那不是林勤綱嗎?等越過確認後,他轉身問,勤綱,這麼晚,你怎麼還在這裡?

林勤綱抬頭看清是誰後說,在閱卷子,心裡很苦,出來走一走。

然後,他向這個二十幾年前的辯護當事人說,忠信,我心裡真的好苦......這是我們當年要的嗎?

陳忠信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只能輕拍他的肩膀說,勤綱,照你所信而行吧!

我們認識林律師時,他是初出茅廬,不到三十歲的律師,在張德銘律師事務所執業。美麗島事件發生後,張律師安排他擔任魏廷朝、陳忠信和張富忠的辯護律師,我看著這位說話帶鏗鏘金石聲的年輕律師懷抱無比真摯的理想與希望,認真準備辯護,不由有些擔心,因為我就是知道這個案子的結果是權力者寫好的,不會因為辯護律師有多麼優秀而更動。這樣為什麼還需要律師辯護?因為不能不戰而敗,因為要留下記錄,即便是打敗的紀錄。我只是擔心年輕的林律師剛硬不能彎折,因此會痛苦受傷。

結果陳忠信和張富忠當然沒有無罪開釋,步出法庭,「三進宮」的「大魏」魏廷朝就更不用說了。林律師痛心淚下。我想跟他說這個法庭上不會有奇蹟的,奇蹟還排在很遠很遠的街角,但是算了,別說了。我想安慰他,但也只能拍拍他。

美麗島人都發監下獄後,我每天忙工作忙到昏天黑地,經常趕末班車回家。有一晚在奔下公館的地下道要到對街等車前,遇見林律師。好久不見了,我們在街角停步說了幾句話。最近怎麼樣呢?我問他。

在念神學。他說。

什麼?我大吃一驚。但又覺得沒什麼好吃驚的。他這個人本來就有認真的宗教氣質。有一種人會殉道,他就是那種會殉道的人。有一種人會航向北極海、南極洲,他就是那種會航向北極海、南極洲的人。

法律解決不了的問題,想看看神學能不能。他說。他的眼睛裡好像閃過淚光。

所以,朋友,你還在氣奇蹟沒有來嗎?我心裡想。

也許能?也許不能?我接他的話,說了說了等於沒說的話。

有什麼辦法?對於這位真金一樣的人,簡直無話可說。

但是後來我遭遇的事讓我很確定有些事情就是要法律出手,神學的層級太高,不行。

那是在1983年初,陳忠信還沒出獄之前,我遭房東訛詐欺負的事。我們的房東是位高齡婀娜的萬年國代,我們租了她的房子後,發生美麗島事件,陳忠信在她的房子裡落網被帶走,當時想想還覺得幸好房東不是一般人,大概頗有些歷練,發生這種事了,她還沒事一樣,也沒怎麼多問。

可是房子租到第四年,年初,她通知我說她女兒要回國住這房子,所以租約到期就不能續租給我了。沒法,我只得到處另找租屋,又忙著整理舊屋,準備搬家。交屋前,房東帶著她的管家來看房子,一進門,她先讚我打掃得好乾淨,不料看到書房時她說一扇窗子有裂痕,我沒處理,只用寬膠帶交叉黏了好幾道,所以要扣錢。

我說我們剛住不久,就發現這扇貼了寬膠帶的窗有裂痕,但是覺得一直沒有惡化,又因為一直都太忙沒空管它,就比照原來的處理方式,加貼了幾道寬膠帶,如果一定要扣錢,就扣些換一扇窗玻璃的錢吧。

女國大卻又說這房子牆面有幾處剝落了,她收回房子後還要花錢處理,所以要扣我的三萬塊押金不還我。我說牆面剝落不是我造成的,是自然損壞,怎麼這也要扣我的錢?

她說反正押金不還你,你趕快搬家就對了,說完帶著男管家揚長而去。之後我幾次交涉,她都不讓步,我氣得掉眼淚。三萬塊對我來說不是小錢。而且我無法相信人怎麼能夠這麼不講理。有朋友建議我寫存證信函給女國大,說她若不還我押金,我就會有後續動作云云。

我不會寫這種信函,於是跑到張律師事務所,請林律師幫我寫。未來的法官和檢察官聽了我的陳述也很氣,二話不說,立刻幫我寫了信寄出。

存證信函有用,最後是,女國代扣了一點玻璃費,押金大都還給我了。我去女國代家拿押金時,她那管家竟然站在我這邊吐槽她:忙了半天,只拿到這一點啊!

會不會是我碰到的這一類叫黎民百姓困擾、生氣,還哭的生活芝麻米粒事,讓林律師覺得人間還是需要法律,需要法律人?總之他沒有繼續走神學研究。

人世不公,人間幸有律法,方才稍能彌縫裂痕。敬愛的張律師,李律師,林律師,昨日當我年輕痛哭時,謝謝你們出手扶持,讓我站穩,讓我哭過收了淚,還能望向未來。我不知道你們怎麼看待我們走過的來時路,我是真不希望我們留下的只是打敗的紀錄。不是,不會吧?我們留下的,或將要留下的,不會只有打敗的紀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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