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篇文字是我在將近三十年前,民國八十三年寫的關於社區空間規劃案的草稿,寫得凌亂,不記得有沒有發表於社區刊物上。最近看到社區的居民群組熱心討論社區的空間變化,有朋友說我們社區「是在水源保護區之內,而且是有『都市計畫』的。這個是很少見的案例」,我因此回想那段與許多朋友共同努力的時空,可惜當時的不少資料被芳鄰借走遺失,翻找尚存的舊檔案夾後,發現內有這篇題為〝斜線與黑點─記花園新城的細部計畫案〞之手寫草文。全文整理打字,搭配幾張圖像,供參考如下:
去年的八月二日,省政府公告了有關花園新城的細部計畫,有些住戶也收到了這份計畫的草案。若您翻開這份計畫草案,在標明為花園新城細部計畫示意圖的那一頁上,您會看見我們的社區大部分都給打上了斜線,小部分則給打上了黑點。
斜線的意思是住宅區,黑點的意思是綠地。斜線的意思是密密麻麻的房子,黑點的意思是疏疏落落的樹和草。這就是整個細部計畫的內容。不曉得您有沒有留心看一看:住家前後的坡地是給打上了黑點,還是斜線?
黃武雄教授所連繫的台大城鄉所的專業人員很細密的為社區住戶解讀了這份政府公告的細部計畫,並協助我們在公告期三十天之內,收集相關的照片、資料,向台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出了居民的聯合陳情書。這都收錄在十月份出版的社區刊物「居民呼聲」中。十月二十二日,黃煌雄立委及劉炳華立委因為重視黃教授所傳達之居民呼聲,認為水源區水土保持及山坡地社區居民的安全問題必須要謀求解決,而聯合舉辦了一場「從花園新城細部計畫談水源區山坡地整筆開發管制問題」公聽會。會後黃委員復向行政院提出質詢,並發函給水管會、營建署、省住都局、省都委會等相關單位,請他們重視花園新城居民的訴求,並審慎評估都市計畫關涉到民眾居住品質的權益問題。
至此,我們居民所能做的大概都做了,靜待省都委會的決議,看看他們是否能夠修正細部計畫吧。
然而十二月有一天,住在六路的好幾位鄰居太太站在路上議論紛紛:可不得了,六路和十路之間,從福林樓到梅林樓的帶狀山坡綠地快不保了,建設公司已經帶人來看過地,並放話說過完年不久,就要動工,一連蓋十二棟房子。
大家都很憂心,六路的路面因地基滑動,已有龜裂、傾斜現象,梅林樓的牆面也龜裂得厲害,這一帶恐怕經受不起十二棟房子施工開挖所造成的傷害。
幸好曾在省議會質詢大台北華城超量開發問題的省議員周慧瑛,也同樣關心位於台北水源特定區內的花園新城的開發問題。她在接獲我們居民的陳情之後,立刻向省都委會查詢關於花園新城細部計畫之審查,現在進行到什麼地步。我們居民因此方知省都委會的委員要在今年的一月二十一日到新城來實地勘查。
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黃教授、趙先生等幾位居民代表在噴水池邊等候省都委會的委員及一同前來的周省議員。新城公司早經通知,亦知此事。各方人馬會齊後,即去社區內各區段重點式勘查,然後再到水管會,由居民代表和新城公司代表各陳述意見十分鐘─居民代表重申我們在聯合陳情書中提出的意見;新城公司則要求將現在的停車場劃為住宅區,另由現在通稱為「小公園」的兒童遊戲場內劃出部分作停車場,至於二路、六路幾塊綠地和「金美滿」區下方的大塊綠地,希望都能劃作住宅區。然後雙方退席,省都委會的委員閉門討論。
一月二十八日,省都委會的委員在水管會第二度開會,會中有幾項結論:
△ 細部計畫中的停車場大部分保留為停車場,不得改為住宅區。
△ 坡度超過30%的坡地,原則上劃為綠地,如由福林樓至梅林樓的帶狀綠地(包括美峰樓以東),在細部計畫草案中原被劃作住宅區,現在改為綠地。但某些坡度超過30%的坡地,建商若已申請到建照,則准許他蓋。
△ 居民希望留設小學分校用地的意見,目前不予考慮,留待下次通盤檢討時再議。
△ 「金美滿」區下方的大塊綠地,據新城公司說已以一億元之價格出售,又說這塊坡地目前看來坡度雖陡,但這是因為將別區工程廢土傾倒於此所致(新城依67年航測圖,證明此區原為30%以下之坡地)。省都委會可能傾向於將這塊綠地改為住宅區。
關於花園新城的細部計畫案,目前的狀況簡述如上,有些地帶的斜線擦去,改成黑點,有些地帶的黑點卻又給改成斜線。這幅圖樣,您滿意嗎?
草文如上。
關於花園新城的空間規劃歷史,我和一些朋友參與的是將近三十年前的那一段,經過居民與新城公司相互角力一役後,省都委會審核雙方意見,於八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通過名為「擬定台北水源特定區(花園新城)細部計畫」之都市計畫。此後物換星移,這項都市計畫又經改動變更,使新城社區成為如今樣貌,我們那群朋友沒有看到公文通告,大概都沒有跟蹤介入。人的三十年,變化也很大,當年那些朋友或老病,或遷居,或過世,健在者或也很少想起我們攜手共進的往事。回想我自己會在八十二年全力投入居民運動,只因為有一天有一位與我住居同路段的芳鄰向我大聲示警說你有沒有仔細看那份省政府公告的細部計畫草案?依照這份草案,我家、你家、很多家前面的綠地都會不見了!
我本來不覺得公文書和我有什麼關係,一看之後發現關係大了,必須發聲,這才趕緊和幾位朋友串連行動,我們已經錯過公告後的公開說明會,但我們還來得及連署提出「人民團體對本案之反映意見」,保護家門外的綠地。事情是這樣展開的。
然而即便公民提出了反映意見,也會發現在照章按表之外,交手方還有潛行的手段。例如省都委會的委員要來社區實地勘查一事,新城公司早已得到消息,我們居民卻未從省方得到隻字片語的知會,若不是省議員周慧瑛持續緊盯省都委會的行事步驟,及早通知我們實地勘查的時間,我們就沒有機會於最後關頭集結在省都委會的委員前面,直接針對地形地貌表達我們的意見,並當場與新城公司直球往來。
三十年前往事,在此補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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